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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下午,我的朋友,一對已離婚的夫妻打給我,二個人都是我認識十幾年的好朋友,他們從朋友認識了十年之後才交往又突然結婚,也結婚沒多久又離婚,也離婚四年了,為了一場男方對女方的暴力行為,而女方告男方傷害,昨天上午開庭,沒想到才開完庭之後,我的男方朋友打電話給我,跟我講了一些他前妻的不是,直說她前妻是個瘋子,還說叫他賠錢給她,我聽到後來,因為當時在忙,所以叫他晚點再打,後來他也沒有再打給我了!

之後我在msn上,遇到了他的前妻,他前妻也跟我說,他前夫的種種不是,還問我說︰「我要告他告到底,還是要撒銷告訴」,我聽到之後,我告訴她︰「這種事情我無法替妳作主,萬一如果我叫妳撤銷告訴的話,到時妳又怪我為何當初為何叫妳撤銷告訴,而如果我叫妳告到底的話,到時妳會不會又說為何當初要叫妳告到底,不是嗎?這個問題我無法給妳任何答案的!妳自已決定就好,不要搞到後來二敗俱傷就好了」,後來她決定好了,堅決要告到底了,要讓他知道自已是那裡不對,這樣他才能如何教育孩子,什麼是對,什麼是錯,我告訴她,妳告他和教育小孩子是二回事,並不能混為一談,而且,我覺得你們倆都把孩子當成酬碼來談判,唉!講都講不聽啊…

說真的,看了他們這樣,二個都是我的好朋友,要幫誰都不對,而且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」,作者是你們,而我們是讀者,如何解讀各有各的看法,要找出一個相同答案出來是很難的,我真的不知要說什麼了,要幫…我又幫不上,我也不能替你們做任何決定!因為,這是一個因果,我一旦替妳做了一個決定,萬一不好的話,是會影響我自已的,凡事,請自已找出答案,只有你們夫妻倆能找出一個解決方法出來,只要靜靜坐下談,沒有什麼事是解決不了的,不是嗎?不管是情侶或是夫妻吵架,還真的是『清官難斷家務事』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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